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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台法律业务
  涉台法律服务属于我们特色业务领域。在此领域我们有诸多优势,如对台湾法律制度熟悉掌握和具有前法官与律师双资历的法律人士应邀作为我们的业务高级顾问;我们成员中多人能以闽南话与台籍人士直接沟通;我所紧邻上海市台办的办公及服务区域,方便客户求援涉台法律服务;我们已成为上海市涉台系统的维权联络成员;我们参与编著的《台胞法律服务指南》深受台商、台胞的高度好评。我们竭诚向往来两岸的广大台商、台胞人士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

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台商投资大陆的法律咨询与策划;
2 各种类型台资企业设立;
3 台资企业的法律顾问;
4 两岸人员往来、旅游的出入境申报;
5 台胞人士到大陆投资、置业;
6 台湾、大陆遗产继承;
7 涉台人士结婚、离婚;
8 两岸生效判决申请承认与执行;
9 涉台公证事务的代理;
10 两岸文书的法律认证;


基本法律框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1999/12/07)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12/17)
国务院关于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1988/07/0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台湾同胞来祖国大陆探亲旅游接待办法的通知(1987/10/1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外司法协助协定的通知(1988/02/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1998/05/22)
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1992/03/04)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2003/03/20)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2005/06/14)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2006/04/16)
关于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取得注册建筑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12/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2002/06/18)
海协关于增加寄送公证书副本种类事函(1994/12/5)
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1993/4/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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