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下旬,上海市长宁区司法局局长率领律公科负责人一行,莅临我所新址进行参观工作,与我所青年律师进行座谈,我所负责人就律师所规范化管理及业务发展向领导进行专项汇报,并听取领导对当前金融危机下事务所如何保持业务增长的工作建议。